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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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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补贴

现金补贴制度是针对新增长动力技术、大规模创造就业岗位、研发中心等拉动韩国经济效应较大的外商直接投资(FDI),提供部分项目经费的制度。
现金补贴
现金补贴
补贴对象 ① 新增长动力产业的绿地投资(《税收特例限制法施行令》附表7)
② 零部件及材料制造业的绿地投资(《材料零部件特别法》附表1)
③ 通过新建及扩建工厂大规模增加就业岗位(单个行业超过50~300名时)
④ 新建或扩建研发设施或外国人捐助的非营利研发法人研究设施
⑤ 相对于投资金额,对韩国经济拉动效果较大的投资(跨国企业地区总部、地区战略产业等)
对象条件 外商投资比例超过30%
补贴金额 与投资商协商后,可在最高补贴限额*范围内提供补贴。
补贴用途 购置及租赁土地·建筑物、修建房屋、购买资本货物、建设基础设施、雇佣及教育训练补贴等(《外商投资促进法施行令》第20条第2款)
义务内容 不履行合同义务时,采取收回补贴、减免金额或延长义务履行期限等措施(《运营刚要》第17条)
财政支持
财政支持
分类 对象条件 补贴范围
雇佣补贴 新聘用的固定员工超过20人 对超过人员每人提供100万韩元补贴,时间为6个月以内
教育训练补贴 新雇佣的固定员工超过20人 对超过人员每人提供100万韩元补贴,时间为6个月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