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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州市能源新产业产业园区的组建有“弹性” 相关《施行令》被通过
创建日期
2018.06.07
点击数
402

韩联网消息:


      (光州=韩联网)金在善记者=《关于指定与发展能源产业融综合园区的特别法施行令》在5日国务会议上被通过,据此光州市推进的能源新产业园区的组建项目获得弹性。

      《关于指定与发展能源产业融综合园区的特别法施行令》将从13日开始实施。

      能源产业融综合园区是能源及相关产业的企业、机关、研究所等的集成、合作,是指创出减少费用、实施技术革新等效果的集成区。

      光州市为连接领导第4次产业革命的国策课题--能源产业,组建能源谷,以及准备大选公略“大韩民国能源新产业胜地的组建项目”,三年来努力制定特别法。

      如被指定为能源产业融综合园区,政府就会帮助组建能源相关基础设施、指定与扶持能源特色企业和专门研究人才的培养机关等。

      扶持组建基础设施的研究开发中心、创业/出口扶持中心、测试/评价机关、专门技术教育中心的设施项目等。

      此外,把在相关融综合园区中重点希望发展的产业特色企业指定为能源特色企业,给予减免地方税、扶持让公共机关优先购买研究开发产品等优待。

      把相关大学、研究所、团体等指定为专门研究机关或专门人才培养机关,提供研究开发、人才培养等费用。

      光州市某有关人士表示,通过施行令,组建具备全球竞争力的智能能源产业园区的工作出现弹性,同全南、韩电一起推进的能源谷的组建项目得以提速,期待引进能源企业的效果,发展地方经济等。

kjsun@yna.co.kr

<著作权(c)属于联合网,禁止非法转载、转发.>



原文记事

来源:韩联网(2018.06.05)
~~*此记事原文为韩国语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