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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市针对特殊产业区 采用不等的激励机制
创建日期
2012.09.10
제목 없음 韩联网消息:

构成“产业共同体”,用“整顿修复”取缔“全面拆除”

    从明年起,锺路贵金属区、圣水IT区等首尔特殊产业区将对容积率等方面,采用不同的激励机制。

    10日,首尔市发表了含有上述内容的《产业与特定开发振兴区的搞活促进计划》。

    目前,指定了锺路(贵金属)、中区汝矣岛(金融)、麻浦(设计、出版)等6个特殊产业区,同时还正在推进指定东大门(服装)、中浪(韩方)等6处。

    根据计划,这段期间上述这些地区一律规定适用120%的容积率、覆盖率和建筑高低等激励机制,从明年起将根据地区行业的入驻比率,适用从105%到120%的不同规定。

    据市说明,综合业务设施的情况,原先如果引进的符合各地区特色行业的建筑面积在50%以上时,就能赋予容积率120%的激励机制,但实际上,要引进50%以上的相关行业是非常困难的,而且还助长了违法行为的发生,因此决定修改标准。

    市计划截至年末,修订《关于发展战略产业与企业支援的条例》,提倡行业的引进比率占20%~30%时,容积率和建筑高度适用比为105%;30%~40%时110%;40%~50%时115%;50%以上120%。

    此外,决定暂时保留曾研究过的新建或购买时的购置、财产税减免的激励机制。

    另外,市决定让各地区的“产业共同体”与屋主签订相互共同发展的协议,以解决各地区租赁费标准和入驻行业等问题。

    市某有关人士表示,希望能够防止并解决因高租赁费,不能诱导集中零碎相关行业,以及特殊行业区失去特色等问题。

    同时,由于开发特殊行业区时,会发生大规模搬迁,需要很长时间,因此市计划在最大范围内保护原有产业体系,以替代全面拆除,并改善周边环境,采用小规模修复型的城市改建技法。

    此外,在各地区组成“产业基地组”,积极支持不同目的的特殊产业区,并截至年末对不透明的地区分别作出“持续推进”、“各地区自己推进”、“取消事业”等决定。

原文记事

来源:韩联网(2012.09.10)

~~*此记事原文为韩国语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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