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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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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中断营业时,需在法院办理解散及清算登记、注销许可、注销营业执照、注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等手续,受理时长约2个月以上。《商法》第535条规定,对债权人的催告时长为两个月,因此办理时长无法缩短至两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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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解散和清算程序取消公司法人资格。解散理由如下,但多数情况下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股份公司解散理由

  • 存续期限到期或发生其他章程规定情况
  • 合并
  • 破产
  • 法院的命令或判决
  • 公司分立或分立合并
  • 股东大会的决议(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和发行股票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