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原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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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流程图
- 签订股票买卖合同
- 外商投资申报KOTRA,外汇银行(立即)
- 投资资金汇款
-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变更登记最初申报机构(立即)
签订合同
外国投资商与现有国内股东之间签订股票转让合同。外商投资申报
外商投资申报须事先向KOTRA(包括总部外商投资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及海外投资据点贸易馆)或外汇银行申报 。投资资金汇款
通过韩国国内银行支付股票买卖价款。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或变更登记
作为外商投资的最后一个阶段,必须进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或变更登记,在最初申报的机构(KOTRA总部或外汇银行)登记。※ 因已设立的韩国法人有偿增资而取得新股时,需要进行增资登记,但在取得现有股时无需增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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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2份《外商投资促进法实施规则》附表第17号格式 :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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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投资商的国籍证明个人 : 护照,法人 : 营业执照、企业证明等有关国家实体证明材料
- 代理申报时 : 委任状和代理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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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资标的物的证明材料例 : 在外国证券市场上市的外国法人的股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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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股票的相关凭证例 : 股票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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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1份《外商投资促进法实施规则》附表第17号格式 :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 登记事项所有证明
- 购买外汇证明
- 相关合同
- 股东名册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代理登记时 : 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
- 变更登记时 : 交还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