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选址的理解
在外商投资企业的选址上,必须考虑相关企业的形态和行业。国家产业园区或一般产业园区是主要需求方和相关设施集成化的规划选址,取得
地皮相对容易,为开展业务创造了最佳环境。
但是,国内还有为吸引外商投资而建立的入驻地,以外商投资企业为例,可以优先考虑为吸引外商投资而建立的外商投资地区、经济自由区、
自由贸易区等选址。此外,根据投资者想要从事的行业特性,可以考虑对业务有利的,符合各行业特点的其他计划选址或个别选址。
外国投资商可考虑的选址类型
计划选址
- 产业园区国家ㆍ一般ㆍ城市尖端产业园区,农工园区,租赁型产业园区
- 招商引资重点区域外商投资地区(外商投资企业专用租赁园区),经济自由区,自由贸易区
- 国内外引资重点区域新万金,企业城市,济州特别自治道
- 研究开发,技术,各行业集中地区研究开发特区、国际科学商务带、尖端医疗综合园区、根基产业特色园区、产业技术园区、
环境产业研究园区、风险投资企业促进地区、新技术创业集成地区、城市型工人聚集区
- 管制ㆍ革新地区管制自由特区,区域特色发展特区
- 为了国家均衡发展的选址国家创新融合园区,创新城市,幸福城市
个别选址
符合国土计划法用途地区的工厂建筑 (工厂设立批准,创业计划批准)及运营
产业选址大体上可以分为计划选址和个别选址。以在产业布局上最常见的制造业为例,为了生产产品需要设立工厂,但是根据选址的不同,
工厂设立程序及许可也不同。在个别选址设立工厂时,审批程序很复杂,但像产业园区一样,为顺利进行制造业所建设的规划选址,简化审批程序。
如果之前找到了可以经营制造业的地皮,那么应该对相关地皮的土地使用限制、工厂建筑可行与否、环境相关限制等,进行如下讨论。
计划选址与个别选址 的工厂设立程序
是否为个别选址?
-
Yes
是否可成立依据于产业集群法的工厂?
- Yes
根据《国土规划法》是否允许创立工厂?
-
Yes
是否为中小企业创业工厂?
-
Yes
创业事业规划批准
-
No
厂房建筑面积在500m2以上?
- Yes
工厂新建许可(制造设施许可)
-
No
工厂注册申请
-
No
用途地区(区域/地区)可以变更吗?
- Yes
是否为中小企业创业工厂?
-
Yes
创业事业规划批准
-
No
厂房建筑面积在500m2以上?
- Yes
工厂新建许可(制造设施许可)
-
No
工厂注册申请
- No
不能设立工厂
-
No
不能设立工厂
- No
产业园区入驻合同(计划选址) (批准建厂)
※ 来源 : 韩国产业园区公团官网 : www.kicox.or.kr (2020 产业选址 要览)
计划选址与个别选址
韩国为了有效地确保产业的生产及活动空间,帮助企业选择优秀的地址,正在促进产业选址政策。为进行系统和有序的管理,通过政策鼓励
在产业园区 设立工厂。但是,由于项目条件、用地价格等各企业内部原因,不适合在产业园区建厂的,可以购买个别用地,取得必要的审批
后建立工厂即可。
计划选址(产业园区)
产业园区是在为产业设施、劳动者及使用者设置共同服务设施的综合规划下指定和开发的地区,帮助企业确保工厂用地,通过产业集群确保合作
企业及人力,提供顺畅的原材料、配件供应等便利。最近,产业园区追求建立产学研合作体系以及将多种服务设施进行联合布局的综合开发。
产业园区根据建设目的的不同,选址类型也多种多样,与建厂相关的行业管理方式也与个别选址存在差异。首先,即使同样是制造业,
根据选址不同,可以入驻的行业也不同,与此同时,为推进各自园区发展的运营和管理规定也不同。
例如,产业园区、外商投资区(园区型)和国家食品集群按照各园区的“管理基本计划”运作选址,而经济自由区、新万金地区和研究开发特区等则遵
循各种个别法。对于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地区的指定及运营相关法律》中规定了入驻资格。
同样,产业园区不能涵盖所有选址类型,因此,具有特殊目的的地区可以重复或个别指定产业园区,也可以在特殊目的地区内指定产业园区。
其代表性例子就是,为吸引外商投资而建立的选址——外商投资地区、经济自由区、自由贸易区。
个别选址
个别选址是指除了有计划地指定、开发的地区以外的所有地区。因此,企业因为内部原因而购入产业园区以外的土地或城市、居住地区的建筑物
或者租赁时,需要直接取得对变更用途的取得许可后方可设立工厂。
如果为了发展制造业的项目而选择个别选址,可入驻依据于《建筑法实施令》的建筑种类中的工厂及第二类邻近生活设施(制造企业)。但是,
全国的土地根据《国土规划及利用相关法律》规定了“用途地区”,而且按照用途地区限制了行为,因此如果计划新建建筑物,应首先确认
《国土规划及利用相关法律》及地方自治团体条例中规定的建筑物的用途和各用途地区的行为限制事项。如果是无法建造工厂的用途地区,
可以通过变更城市 · 郡管理计划将其变更为用途地区,但这需要经过城市规划委员会的审议等。
※ 各用途地区可入驻的行业参照《工厂选址标准公告》或《国土规划及利用相关法律实施令》附表
产业园区和个别选址的优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