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设立流程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流程包括依据于《外商投资促进法》的外商投资申报、投资资金汇款、设立法人登记、审批、法人设立申报和企业登记以
及外商投资企业登记。除了外商投资申报、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以外,与普通韩国法人的设立程序相同。
设立所需时间约为2周,可在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后申请办理滞留签证。
法人设立程序
- 外商投资申报KOTRA,外汇银行(立即)
- 投资资金汇款外汇银行,携款入关(需要2-3天)
- 设立法人登记 法院登记所(需要2-3天)
- 取得许可必要时,相关机构(根据许可不同)
- 法人设立申报及取得营业执照税务局(需要4-5天)
- 开设法人存折外汇银行(立即)
-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首次申报机构(立即)
※ 相关规定 :《外商投资促进法》第5条,第21条,同法实施令第6条,第27条,同法实施规则第2条,第17条
外国投资商准备的部分文件应获得海牙认证,缔结海牙协定的国家 如下 : 对于未缔结海牙协定的国家,在进行一般公证后,必须经过本国韩
国领事馆的公证。
取得许可
对于要开展的事业,必要时应取得有关部门的取得许可。相关取得许可办理机构包括区政府、保健所、食品药品安全处等,办理时间根据审批
的种类及类型不同而有所不同。
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时
作为外商投资的最后一个阶段,在法人设立 完毕后,必须进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并向最初申报机构(KOTRA或外汇银行)申请登记。出资标
的物缴纳结束后,必须在60天内完成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