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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关税和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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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原则上进口商品需征收关税。但,在特定政策目的下,可免除部分或全部关税,此外如满足关税退税制度所规定的条件,还能退还进口时所缴纳的关税。

缴纳关税

进口货物的关税以申报缴纳为原则,义务纳税人应当自行申报进口货物的计税标准及税率,并在进口申报受理前或受理后15日内缴纳关税。但在申报纳税制度中,旅客携带品为例外,此项税收采用海关确定缴纳税额后告知的征收通知方式。缴纳关税有两种方式:一是前往金融机构(国库收缴)窗口缴纳,二是通过网上银行查询电子缴费单后转账缴纳。此外,还可通过关税缴纳代理机构主页使用信用卡缴纳。

减免关税

关税减免包括基于进口时特定情况的无条件减免以及以用于一定用途为条件减免关税的附加条件减免。关税减免以《关税法》为原则,但也可根据《外商投资促进法》、《税收特例限制法》以及《海底矿物资源开发法》以及国家间的多边协议和双边协议减免关税。

关税退税

关税退税制度是指进口用于出口的原材料时,向出口商品的生产者返还曾征收的关税或即将征收的关税的制度。希望获得关税退返的人可从商品出口等那天起的五年内申请退税,从出口等的当天结束之日起追溯,在2年内(出口执行期)可退还进口用于出口的原材料的关税等,退税方法分成能证明纳税的个别退税和不能证明纳税的简易定额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