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研究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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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研究经营者定义
区分 | 事业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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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产业 | 研发服务业 | 独立研发或接受外商投资者委托进行的委托研究产业;研发策划和管理及商业化支援、调查并提供研发相关技术信息等为研发活动提供支援的研究管理产业 |
研究基础事业 | 开发用于研发的装备、外围系统及零部件,或进行改造、维护的研究装备产业;开发并供应研发必需的材料或原料的研究材料产业 |
专业研究经营者申报制度
《研究产业振兴法》) (专业研究经营者的 申报等) |
① 在研究经营者中,想要依据本法获得支援的人,需为具备《总统令》所规定条件的专业人员等,并且必须向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长官申报为专业研究经营者。 ②~⑤ (中间省略) ⑥ 关于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申报及变更申报的条件、申报受理的处理和申 报更新程序等的必要事项由总统令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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신고방법
→ 3年内(2021.10.21-2024.10.20)原有的研发服务业申报单有效
→ 申报变更时,向专业研究经营者交付申报单(行业、法人代表、地址)
→ 截至满3年的3至1个月前,必须进行更新申报(2024.7.20-9.20)
- 地址:首尔特别市中区武桥路21,3楼(武桥洞)
- 电话:02-779-9071
- 邮件:rndia@rndia.or.kr
- 网站:https://www.rndia.or.kr
申报条件
行业 | 人力条件 | 物力条件 | 销售额条件 | 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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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研究 | 专业人员3名以上 | 拥有研究设施 | 在总销售额中委托研究产业的销售额达到30%以上 | “试验、检测及分析业”拥有2名以上专业人员 |
研究管理 | 专业人员2名以上 | - | 总销售额中研究管理产业的销售额达到30%以上 | - |
研究装备 | 专业人员2名以上 | 自主开发1种以上研究装备,每年供应相关研究装备3件以上 | “研究装备维护业”每年维护研究装备3件以上 | |
研究材料 | 专业人员2名以上 | 自主开发1种以上研究材料,每年供应相关研究材料3件以上 | - | |
备注 |
※ 法人代表不包括在专业人员范围内。 (但是,根据《中小企业基本法施行令》规定,包括自创业之日起未 满3年的小企业的法人代表) |
“ 专业人员”是指符合下列任一项,并且仅专门负责研究产业相关业务的人员。但是,根据第2号规定,研究管理产业领域的人员拥有研究管理产业相关领域的学位时,也视为专业人员。
甲. 根据《大学设立及管理规定》附表1,拥有自然科学类、工程类、医学类学位者
乙. 根据《国家技术资格法》第9条第1号规定,技术和技能领域的产业技师或获得同等以上资格者
→ 研究设施的范围(《研究产业振兴法施行令》第2条第5项)
→ “ 研究设施”是指与其他业务空间分开的研究专用空间,以及研发活动中直接使用的研究器材及附带设施。但是,无许可建筑、临时建筑或居住专用建筑(包括公寓)内设置的研究空间无法视为研究设施。
研究产业细分行业
分类 | 细分行业 | 分类 | 细分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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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研究 | 自然科学研发业 | 研究装备 | 光学、电子影像设备开发业 |
工程研发业 | 化学物处理、分析设备开发业 | ||
融合研发业 | 物理检测设备开发业 | ||
试验、检测及分析业 | 其他研究设备开发业 | ||
研究设备维修业 | |||
研究管理 | 研发策划及课题管理业 | 研究材料 | 研究用物质、试剂开发业 |
研发成果管理、利用支援业 | |||
研发产品设计业 | 研究用工具开发业 | ||
研究人员供应及教育业 | |||
研究室安全管理业 | 其他研究材料开发业 |
支援内容
参加并扶持国家主要研发事业
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 | 产业通商资源部 | 中小风险企业部 | 国土交通部 | 农林畜产食品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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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反映部门将在相关法令立法预告时进行反映